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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举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实施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等三个文件。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实施。(8月19日《京华时报》)
由于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可以遏制药价虚高,因此该制度被公众寄予厚望,认为能有效解决看病贵。作为新医改的最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制度的指向应该说非常明确,但在多大程度上能“治疗”“看病贵“这一顽疾却需要观察。
既然该制度剑指药价虚高,我们就有必要找出药价虚高的症结,总结起来大概是:不合理的虚高定价、中间环节存在水分以及医院的药品收入加成机制等。从表面上看,基本药物制度可以通过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实行零差率销售,可以挤掉药品在流通环节被层层盘剥的高额利润,但是,问题似乎没有这么简单。
先说药品定价虚高。卫生部相关负责人早前在分析药价虚高原因时指出,不少企业虚报成本造成了政府定价虚高。现在,虽然实行了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可以平等参与、公平竞争,但在我看来,操作起来并不一定效果理想,不排除形成地方保护,省级政府出于地方利益考虑可能会优先采购本省药企的药品,而本省药企中的大企业无疑最具优势。这样,一方面排挤了中小企业,另一方面排挤了外省企业,从某种角度而言,本省大药企会控制采购价格,药价实际上还会虚高。
在药品招标采购过程中,如果杜绝不了腐败,这个腐败成本最终还会加到药价中,增加患者的负担。在我看来,公开招标采购是降低药价的第一步,一要杜绝地方保护,让药企充分参与竞价从而压低药价;二是对招标采购过程进行有效监管,防止腐败发生。否则,遏制药价虚高的第一步就失败了。另外,药价虚高也与我国药品生产经营低水平重复建设有关,但基本药物制度解决不了这一深层次问题。
再说中间环节的水分。虽然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可以切断医生、医院与药品销售商之间的利益链条,但此办法只能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有效,却对目录外的药品无效。如此一来,药品销售商就会重点推销目录外的药品,通过行贿让掌握话语权的医生、医院多开目录外的药品。对公众而言,医疗成本还是降不下来。
根据国家物价主管部门初步测算,基本药物价格平均降幅约在10%左右。同时,基本药物在基层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15%药品加成,两者相加,群众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基本药物,价格上至少便宜25%。。这是一种理想的结果,但现实是否选择这一结果目前还很难判断。
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15%药品加成,的确有助于降低药价。不过,如果医院不选择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基本药物价格即使再低公众也不能享受好处。也就是说,只有在医院、医生肯用基本药物的情况下,药价才能真正降下来。
医院、医生为何会出现不用基本药物的情况?在我看来,一种可能是药品销售商通过行贿让一些医院或者医生不用基本药物,另一种可能是政府投入不足,医院通过目录外的药品收入来弥补资金不足。有医院负责人就指出,如果医院大量使用零差率基本药物,那么,医院的发展、医疗水平的提高,以及提供满足群众需求的优质医疗服务,都将面临严峻挑战。政府虽然不断加大投入,但从反响来看,大医院投入多而基层医院投入少,基层医院为了生存,只会少用基本药物。
显而易见,基本药物制度目前还是纸面上的东西,要想让公众享受到这一制度的实惠,有关部门还需要不断完善细化制度,让政府公平采购基本药物,让医院积极使用基本药物。在我看来,还应该出台奖惩制度,对不遵守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部门、医院进行严厉问责和处罚。
(编辑:冯海伟)